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《“十四五”国家安全生产规划》的通知
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,新进生产建设兵团,国务院安委会各成员单位,有关中央企业:

《“十四五”国家安全生产规划》已经国务院领导同志同意,现印发给你们,请认真贯彻执行。



国务院安全生产委员会

2022年4月6日

附件:十四五国家安全生产规划.pdf